无神论和机械论者的宇宙观



  属于这种观点的有许多类。就本书主题所相关的来说,基本问题在于低估了罪恶。如果在宇宙本身之外没有神,也没有什么良善标准;如果所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进化过程的消耗物,是原子和分子等物质间的偶然碰撞,那么在面对诸多可见的「灾祸」时,理性的人还有什么可愤慨的呢?无神论者的说法对归主的信徒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但是为著我们心灵的平静来说,我们必须看清楚,其论述无法对苦难的问题提供什么解决之道。事实上,它「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主张邪恶并不存在。为主作见证的基督徒必须要直指核心:无神论者常以苦难的问题挑战基督教信仰,但他们自己对于同一问题的说法更不足采信,特别在这狂乱的二十世纪末期,基督徒必须面对的困难也益发重大。

  神非全能论

  稍后我们会看到,有些基督徒也采取这种立场。但是我要论辩的是,这种论点不但不合乎圣经,而且它所制造的问题比所解决的问题要多得多。

  不过我们要暂时先澄清几个名词。

  我们说神全能,并非说神能完成任何事。大多数基督徒思想家会立刻区别什么是物理性的不可能,什么是逻辑性的不可能。后者根本就不属于全能与否的范畴内,原因就在于它所描述的话语是没有条理、支离破碎的。比如假定神能创造两座邻接的山,中间却没有山谷;或论辩神可以绘出一个方形的圆,或认为神可以创造一块重得他抬不起来的石头等等;这都是逻辑上有所矛盾的,不过是一场徒劳处工而已。这些逻辑性不可能的工作与物理性不可能的工作不相同,「一项逻辑上不可能的行动不是一项行动,它乃是由语文形式企图描写的行动,但并非任何有条理性描述的行动,就证明它能够被完成。」(注1)

  于是,表白神是全能的,意思是神能行任何在逻辑上成立的事。许多人拒绝认为神是全能的,藉此「解决」苦难的问题。他们说,神和苦难没有任何的挂钩,如果灾祸与苦难发生,那是因为有其他的人或事使然,神不但没有行,而且也不能阻止,因为如果神能阻止其发生却不阻止,那么他仍然有分。

  近年来这种观点最著名的表达,是由克须那(Haroldkushner)所写的畅销书《好人遭难》( When Bad ThingHappen to Good People)(注2)。克须那丧失了儿子,悲恸使他开始质疑他的传统犹太教信仰。他自己虽然是犹太教拉比,神却不能事先防止他儿子的死亡。他坦白说:「我比较容易敬拜一位恨恶苦难但不能减轻苦难的神,而不是一位选择让孩子们受苦而死的神。」(注3)这本书的精装本销售近五十万册,平装本则销售高达百万本。显然克须那击中人的内心:身处痛苦的人在寻找答案,而许多人都认为克须那提供了一个答案。

  对灾祸与苦难问题的「解决之道」还有许多说法。有一种是采取二元论的形式,也就是相信宇宙中有两种能量在运作,一种是善,一种是恶,两者都不能完全克服对方。有人据此说法,作出进一步的推论:撒但是邪恶的化身,或是在罪恶背后的邪灵;同样地,神则是在良善背后的圣灵。然而此一观点的特色是,无论撒但或神都不是绝对的,两老都不是全能的。

  还有其他削弱神全能性的种种说法。比如有人站在哲学的立场坚持认为,神本身在某些方面是受时间限制的。他们说,神要创造一个他已经知道会比现在好的世界,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神不能完全无误地知道未来,因为未来是尚未发生的。因此这整个受造秩序免不了是种实验。在此一实验中,神赐予人类某种绝对的自由,看看人是否会发展出负责任的自由(注4)。还有另一些人,受「进程神学」( ProcessTheology)运动的影响,认为神是有限的,他也参与了人类试图摆脱灾祸与苦难的大工程。任何的精神体都有其属于自己的力量,因此要完全控制另一精神体是不可能的。由于控制另一精神体是不可能的,所以神可能「有大能」,但到底不能施行逻辑上不可能之事,因此神之缺乏全能力量,并不算不完美(注5)。

  要进一步细密区分并不是很必要。只是从基督徒的观点来看,前述说法至少存在三个问题。首先,此种对神的看法和圣经所述无法取得一致。我们在后面会提出经文证据,至于现在,只要提出一句话似乎就够了——上述的神一点也不像那智者诗人心目中所写的神,「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十六9)

  另外两个问题也一样严重。如果神并非如圣经上所坚持的那样全能,那么信徒怎能确定世界的未来如何?如果二元论是正确的,那么很有可能罪恶最终会获得胜利。如果我们只不过是一场实验,神可能有一天会宣布实验失败,然后就把我们一笔抹去。当然,有人认为那正是洪水事件中所显示的样子。如果我们指出其他多处经文,显示神在末日得到彻底无条件的胜利,如果我们喜悦地期待我主和主基督的国度远景(启十一15),那么这些反对者会说,在圣经里也有多处对神的描绘相互矛盾之处(注6)。我们在建构我们的神学时,必须选择对我们最有意义的叙述,而当然尊崇圣经的基督徒一定想问,如何整合神各种不同面貌的描绘。如果我们只采用我们觉得过得去的描绘,便会陷入以自己的想像创造神的极端危险之中,而在这种情形下制造出来的神,是无法对未来有所保证的。

    或许最重要的事实在于,这样的神不能提供给我们任何安慰,相信神的全能竟带来各式各样的难题。例如,如果神是良善的,为何允许罪恶和苦难的存在;但是,却又给人帮助、慰藉、答案、末世远景等应许。若放弃信仰神的全能,可能「解决」邪恶的难题,但是其代价是巨大的:如此产生的神无法帮助我们。他或许可以给我们不少同情,甚至与我们一同悲叹,但是显然他无法帮助我们;现在没办法,将来也没办法。向这样的一位神祈祷求助并无意义。可怜的家伙,他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也已经黔驴技穷、束手无策了。对于所有与克须那有同感的人,他们追寻一位能够尊崇的神,最后所得到的却是一位不能帮助人的神。




自然神论者的神观



  我们必须先体会一下自然神论与有神论者的相异之处。

  有神论者相信有一位超越但有位格的神,他是创造者,也是神圣的管理者;所有基督徒(广义的圣经字义)都是有神论者(有神论者也包括正统犹太教、回教及其他一些信仰)。自然神论者相信有一位超越的神,也有可能认为这位神有位格,但是不认为这位神会以个人方式来影显自己。自然神论者认为神是创造者,他以现行法则安排宇宙,建立宇宙秩序与定律,然后任其自然运行,就好像一个钟表匠认真制造一件设计完好且管用的钟表,但是一旦成品离厂之后便不再干涉或控制。这位神「伟大超越」到不必去管渺小如人类的东西,或是我们所认为的「恶事」与「苦难」这样的小事。正如同人类也并不会太在意蝼蚁虱蚤之类,遭受了什么样的苦难或意外事件。

  同样地,这种对神的看法也是和圣经不符的。圣经里的神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思想言行都极其关切,没有任何一件发生的事不在他至高主权的看管范围之内。我们的头发都被数算过,没有一只落地的麻雀是未经他允许的,我们或躺或立他都知晓,他可以按照己意使君王改变心意。此外,他更是个人的神,也就是说,他以个人的方式和我们建立关系。他不仅仅是被描述为无限制的原始能量所在,而且也是能爱、能恨、能说、能回应、采取主动,甚至还受苦的一位神。

    如同其他认为神非全能者一样(虽或原因相异),自然神论的神不能对受苦的人提供任何抚慰。一个刚死了婴儿的母亲,不可能从这样一位遥远的神那儿得到安慰,她在这种神的眼中不过是只受伤的小虫罢了。想要诉诸自然神论以「解决」邪恶的难题,其代价高昂得惊人。邪恶与苦难被轻看到简直像在嘲弄我们的悲痛,而这种神就是这样遥远得不屑关怀。




泛神论



  泛神论同样也有很多不同说法,然而其思想核心皆指「神」与宇宙是合而为一的,在创造者与被造者之间是没有裂痕的。所有一切都是神,神是一切所在。

  不仅大多数印度人有此观点,连整个新纪元运动(TheNew Age Movement)所采取的假说皆认为,神并不是一位来自远方,可帮助我们的、超越的、有位格的「他者」。整个宇宙只有一个秩序,而在此一宇宙中有各种不同造诣的层次。在基督徒眼中视为邪恶或苦难的事,泛神论老将之视为在实体上的不完美,必须在持续的自我实现与自我改进中才能除去。人类的目标不在于罪被赦免,不在于和珍视他们的神和好,而是在生命的循环中力争上游,或老是藉著轮回,但必定要藉著冥想、自我观照、自我改进,方能达成目标。

  然而,除了其对神的看法与神在圣经和在耶稣基督身上所效示的不一致之外,邪恶与苦难的问题也再度被视为无关紧要的事。在实际采行这种看法时,常会产生一种无可救药的宿命论,由此不易造成道德情感上的愤慨。比如约伯的痛苦在此便属无意义,而「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何离弃我?」这种痛彻。心扉的呼喊,不过是绝望地证明出他那不接受事实的不成熟罢了!

然而,对神作个人的交托并非是冷漠地置身事外;追求公义的国度也不可与自我改进混为一谈;此外,罪恶之惊惧恐怖,更不容许就此轻松放过。




出于对圣经一知半解的错误步骤



  我最好先作两项声明。第一,我在本章中所描述的几种不同的错误步骤,并不一定互相排斥,而三大分类也只是纯属人为的强制分类。比如说,虽然认为「神非全能」最强烈的声浪来自非基督徒,但是也有少数的基督徒有同样的想法。还有,几乎所有错误步骤的意见,都可能与第一类错误步骤的典型态度——无知与骄傲有关。然而此种分类的用处,乃为帮助我们看清楚,面对邪恶与苦难问题的某些方法,什么是它们最大的特徵。

  其次,在教会历史上「神义论」有颇长一段时间的记录,因为一直有人试图,为圣经显示的神会在罪恶与苦难的事上出错的这种控诉辩护。其中许多的研究议题在今日看来已属古旧,几乎没有人会再采用。这些论述已由布罗克(HenriBlocher)作了相当完整的调查与评估(注 7),不须在此赘述。然而也还有其他一些神义论的议题,在现今的讨论中被一些虔诚的信徒努力护卫,通常这些拥护者的辩论都无偏离圣经之意。事实上,在许多状况下,他们认为如此试图解决邪恶问题,为神的公义辩护时,都能因为显示出信仰的健全与理性,而有助于护卫圣经。


  我之所以在此处提及此论,且将之归为「一知半解」类,主要是出于自己读经的反思。在我试著从圣经里寻找经文以验证前述的「解答」时,我发现它们的不完整、断章取义,及信仰一知半解的表现。但是我的意思并非暗指这些论述的拥护者,必然在试图脱逃圣经的规范。我在接续的章节中会清楚列出我作的评估有何圣经根据,请读者自行研判笔者是否公正地处理圣经经文。




神非全能或神限制自己的全能


  为许多基督徒所拥护,一般解决邪恶与苦难的几种常见方法中,我发现有几种在圣经与神学解释上都无法令人信服,且从教牧角度也无法认同此观点。首先要提出的,便是认为神并非全能,或是认为因著某种原因神限制了自己的全能。在教会历史上鲜有基督徒论称神在本质上不是全能的,较常见的如毕诺克( Clark Pinnock )所述(注8),他论辩神选择以「有强烈自由」的人类居于他所造的世界,因此在本质上他选择了限制自己对人类行为的预知,以及限制自己干预的能力。此一说法的神学弱点相同于前段所述,稍后我们再浏览相关的经文证明。此一说法虽然至终证明了神没有罪过,然而也摧毁了神的奥秘,以及他帮助人的能力。

另有一种更迂回的说法:神虽然全能,但是为了达到某种更高境界的良善,于是在某一范畴之内限制自己或命定恶事发生。比如有人说:神选择限制自己的能力,但不限制自己的所知。神能预知会发生的好事与恶事,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他选择不去运用大能摧毁恶事。但是如果神明知自己如果选择不行动,有些事就会发生,而他也真的这么做了,那么就很难分别他的自我设限与他的绝对命令有何不同。在任何此种情况下,我们都会看到,这是很不恰当的解经方法。




神赋予人类全然自由


  然而这最常见的神自我限制论,都是与人的自由有关,因此值得单独讨论。我得赶快声明,对「自由意志辩证论」( free.will defense,简称FWD)其中某些说法我毫无异议,稍后笔者会作些必要的区辨。但是自由意志辩护论所普遍呈现的假设,是认为人在神面前是有道德上的责任,所以人必是绝对地自由:也就是说,人们的选择必然是完全不受神意拘限,或神必然性左右。据如上观点,神完全只是附属性质:换句话说,神并不居掌管地位,而只是随情况反应而已;但如果神对人有所掌控,人就称不上「自由」,也不必在道德上负什么责任了。


  这一点,各种支持者的意见也稍有互异之处。有人认为,神不仅选择不干涉人,且由于他赋予被造物如此可畏的自由,因此他甚至无法事先预知人会怎么行(注9)。我们也见到有其他人认为,神是全知的,但是由于他的自我限制,所以并非全能。

  我们会很快地看到,这种看法根本无法对圣经作公平交代。在此并非指没有「自由意志」这回事,而是说不可如此解释自由意志,以致把神当成附属品。如果神也无法预知人会作怎样的自由选择,那么神最后被人反对也未尝不可能了。具有这种自由的受造物,当然甚至也可能会大出神意料之外,在新天新地中再度叛逆出走。




认识邪恶的必要


  事实上,上述理论中的最大弱点,几乎也总是纠结著对圣经一知半解的观念,即认为要了解艮善也必须了解邪恶。由于此一相当普遍的看法可以用好几种不同方式解释,所以我们来稍加探索一下。如果它的意思是,必得先经验罪恶,方能了解良善是否可能的话,那么,这位从未行恶的神对良善就毫无所知了!如果它的意思是,人们在对良善有任何真正的了解以前,至少要见识过邪恶,那么根据堕落的记述,见识撒但的恶,却不陷入罪中当然是可能的了。尤有甚者,它是否表示那些从未堕落过的天使并非真正的良善,除非他们有机会见过一些恶事?

  然而如同笔者前面所述,为了呈现艮善必先了解罪恶,此一观念最容易和自由意志辩护论相连结。人们为了成为他们该有的样式,就必须作选择、面对伤害、克服苦难、品尝恶事,然后转离它。此一为恶事存在辩解的观念,大多基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假设——除非我们有自由,否则不可能成为真正爱神、顺服神的人,而伴随自由而来的会有失败、罪恶和苦难,由于这都是用来使我们成熟的方法,因此它们的存在是合理的。这个堕落的世界是个塑造灵魂的地方(注10)。

一如其他诸多理论,分析起来,都能找到合理的成分在内,稍后我们会略为探讨这理论的正确成分。但是这种论据方法,对于罪恶与苦难存在问题的解释,无法令人满意。如果我们必须具有此种绝对的自由,才能其正爱神,那么是否表示,当我们在新天新地里,(假定)当我们不会再犯罪,我们就是不再爱神了呢?或者以为即使在那儿,我们还是有犯罪的可能?但是如果神可以在新天新地里安排妥当,我们不必遭逢失败就能真心全意地爱他,那么他何不删去要经历堕落世界的这一段?为什么只有在此一堕落世界中,我们才会有完全的自由去成长?




最后反思


  以上种种「解决苦难问题」的建议,大多数都具有一个明显的特色:都未提及耶稣基督,以及他的苦难、死亡及复活。多半时候,我们接受的是一神论的神义论,而不是基督当仰的一神论。我并非暗示只因髑髅地,我们基督徒就拥有关于恶事与苦难的一切答案,绝非如此!稍后我将指出此一问题的奥秘所在。但耶稣的死与复活势必是不容忽略的,而它当然也会使辩论的结构改头换面,轻重缓急重新排列,各种因素因此显得稍有不同。

  比如说,当我们觉得受了不平的苦难,可能会呼求公义,对不公感到愤怒。但是我们真正要的就是公义吗?那么,为什么需要十字架呢?如果只要公义就够了,耶稣就是白白受死了。或考换一个说法,如果神只是要对耶稣「公义」,就不会把耶稣送上十字架了。我们要的只是「公义」吗?

神是那么爱我们,以致差遣他的爱子忍受这般的苦难,我们和这样的神有什么关系?这些根本的信仰内容与我们对苦罪问题的了解,又有什么关系呢?从任何基督徒的观点来看,我们解决关于恶事与苦难问题的理论或应用时,都必须定睛在十字架上,否则我们必然会采取错误的步骤。


Segment问题讨论

  1.本章将「错误步骤」分为哪三大类?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2.对于恶事与苦难,你个人的反应可以归在三类中的一项或多项吗?如果是,为什么?

  3.就恶事与苦难的问题而言,无神论中最不可取的论点是什么?

  4.事实上,不少人在受苦时会转向神,对于你上一题的答案,是否互有关联?

  5.何以合乎圣经的基督信仰是「有神论」而非「自然神论」?对于恶事与苦难的问题来说,有何区别?

  6.在新天新地里,信徒会真正爱神吗?到那时会不会有人可以不爱神?人爱神是否必须具备绝对的自由,你的看法如何?



引 子


  本书此处将探讨关乎罪恶与苦难,相当重要的几个圣经主题。这并不是说,只有这些主题才重要,而且此处也不见得探讨得很完全。我的目标是要在此一问题上,引出基督信仰的一些基本架构,并显示这和我们所流下的眼泪有什么关系。

  以下几章都没有为苦难问题提供一个「解答」,当然也不会仅仅只是一个智性的解答而已。虽然如此,它们却彷佛一个拼图游戏的好几个部分,有助于我们在此一架构内拼凑起罪恶与苦难的图案。虽然我们可能还不足以把拼图完整地拼起来,但是足够我们建立一合理清晰的架构。我们在处理苦难的问题上,许多(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困难都出自我们忽略了圣经的架构,而自行拼凑。可悲的是,苦难会因此变得更加严重。这个人为的圣经架构容或有很大的漏洞,但是也仍然提供了支持、安慰和希望。如果你因为其中还有一些悬而未知的事而避开这圣经架构,那么你将无法「解决」苦难的问题,并且同时牺牲了福音所给予的许多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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